来源 |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
为进一步加强账号信息的规范管理,为用户提供绿色、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,根据《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》和《关于加强“自媒体”管理的通知》等相关规定,公众平台将持续开展对账号假冒仿冒行为的治理。
对于账号资料与官方机构、人民团队、社会组织、新闻媒体、公共职能及行政区域等产生混淆的情况,平台将坚决予以打击。今年上半年,公众平台共处理涉嫌假冒仿冒违规的公众号和小程序账号约5145个,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资料、删除违规文章、封禁账号能力等。
现公布典型案例如下:
一、假冒仿冒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
如“监管**”、“哈尔滨**小学”、“荆州**教科院”等,账号通过使用相关机构、或相关机构职能的关键词,误导用户以为该账号属于党政组织、公共机构。
二、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组织
如“**大事件”、“**大小事”、“**网”等,账号名称具有较强的新闻属性和特征,易让用户误解其为官方媒体,造成混淆。
三、假冒仿冒民生类职能
如“**健康证”、“常州**退税”、“道路运政**系统”、“陕地**招录信息”等,均为个人或企业类账号,使用了夸大泛化的名称,明显超出账号主体自身的职能和经营范围,对用户造成误导。
四、假冒仿冒企业机构及品牌
如“乌云**搜索”、“**便宜”、“**优惠”等,直接使用或篡改知名企业的标识作为账号头像,侵犯企业权益,误导用户判断。
Tips 为避免引发公众误解,无资质认证账号的资料应谨慎使用相关用词。
1、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。如:新闻、报道、热线、资讯、快讯、频道、栏目、访谈、时事、法讯、周刊、卫视、联播等。
2、关联党政军机构的名称。如:政法、统战、军政、发改委、社科院、统计局、卫健委等。
3、涉教育、司法、医疗卫生等专业领域的名称。如:律师、医生、记者、主持人等。
请各位运营者主动遵守相关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,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内容,共同打造健康的网络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