极目新闻记者 姚岗
2月4日,极目新闻记者从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官网获悉,因敲诈勒索多家电商,两名被告人被判刑。
两人因敲诈勒索被判刑
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官网介绍,2021年10月至2023年4月期间,李某伙同刘某某等人在网上购买三只松鼠等17家电商的食品,收到食品后,由李某故意向购买的食品中添加头发、塑料、虫子等异物或让食品发霉,之后再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为由,向电商索赔,并以在网络曝光、投诉等方式要挟电商。通过上述方式,李某、刘某某等人先后向17家电商敲诈勒索200余次,涉案金额共计10余万元。
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李某伙同刘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故意在网购食品中添加异物或让食品发霉,以食品安全问题为由,向电商索要赔偿,并以在网上曝光、投诉等相要挟,强行索取他人财物200余次,价值共计10余万元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,且属于共同犯罪。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,依法应当对其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;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、辅助作用,系从犯,依法应当对其从轻处罚;两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以分别从轻处罚、从宽处理;两被告人已向被害单位退还了全部违法所得,并获得部分被害单位的书面谅解,主动缴纳罚金,可酌情分别予以从轻处罚。
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,审结这起敲诈勒索案,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;被告人刘某某犯敲诈勒索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宣告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对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。
律师:网购方便但不能恶意投诉
据大皖新闻报道,2023年7月,“三只松鼠”“良品铺子”“洽洽”“百草味”等数十家企业在芜湖成立“食品行业品牌维权联盟”,共同抵制恶意索赔等违法犯罪活动,表达了对芜湖公安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工作的充分信任。2023年9月,芜湖首个“网络安全线上警务室”在“三只松鼠”企业挂牌试运行,进一步畅通通报预警、报警求助、沟通服务渠道。
对于此案,北京市中闻(上海)律师事务所孟庆恩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,李某伙同刘某某在电商平台上购买食品后,故意向食品包装内添加头发、塑料、虫子等异物,然后以食品安全为由向商家提出质量异议,并以在网络曝光、投诉等方式要挟电商,进行敲诈要求赔偿,其行为已经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,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,需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孟庆恩认为,李某、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对电商平台的商家进行恶意商品质量投诉,敲诈勒索,严重扰乱了商家的正常活动,致使商家要花费大量精力来处理这类非正常的售后投诉,甚至会导致电商平台对商家进行处罚,影响商家的店铺信誉,从而影响商家的店铺销售经营,更有甚者会导致商家店铺倒闭。因此,对这种敲诈勒索行为应该严厉打击,为商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,让商家安心经营。
面对方便的网络购物,孟庆恩指出,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是为了促使商家能够诚信经营,从而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,能够让大家吃得放心和安心。虽然现在网络购物售后非常便利,但广大网友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,不要虚构事实,恶意对商家进行投诉,更不要以身试法,做违法犯罪的事情。
(来源: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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