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一段时间的测试,发现供应商部分设置容易引起纠纷,不符合商业逻辑,希望CRMEB进行修改并越做越好。
先说问题,在建议改正。问题
1、关于供货商上传商品的零售销售价问题。 存在问题为a、供货商提交商品可以进行商品零售定价。2、平台修改零售定价后,供货商端会显示新的零售价格。最终引起供应商知道平台的定价,导致后续供应商哄抬供货价产生纠纷,不利于平台和供应商共同发展。
供应商设置的售价是100元,平台修改后供应商同步显示150元
2、供应商的供货价(成本价/结算价)平台端可以直接修改供货价,这个bug会引起结算纠纷,且问题扯不清楚。供应商是没有能力查询平台的操作日志的,问题很大。
供应商的结算价和成本价分别是50元,平台修改后为30元了
供应商端的结算价显示为30元了
这种可以随意修改供应商的结算价的行为,后面供应商多了平台说的清吗? 产生纠纷去打官司法官都不会支持你,平台是你的,你有权限修改结算价,又没有操作日志,怎么证明自己没有修改。
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可以调整为:
1、关于零售价为题:供应商端不显示零售价,也不可设置零售价,零售价由平台端设置,并且展示在平台上,供应商端不展示零售价且也不可设置零售价。
2、关于供应商结算价:结算价由供应商设置且平台端不可修改结算价,审核时结算价不符和驳回修改重新审核。 平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不可修改结算价。 需要修改结算价由平台授权修改结算价后方可修改。